2025年度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工作安排
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以下简称“青创计划”)自2015年3月启动实施以来,各市(州)团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各市(州)创业办按照《青创计划模式标准典章1.0》开展创业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累计扶持项目3180个,发放免利息、免抵押、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2.745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1万余个。
为进一步完善青创计划工作机制,强化青年创业服务,提升资金管理水平,激发市(州)创业办和创业导师的工作热情,现就2025年度青创计划作如下工作规划:
工作规划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至11月
二、资金规模
全年计划使用资金4600万元
三、资金规划
(一)基础扶持资金
根据2024年各市(州)资金使用率、申报数、还款率、办公室工作及导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5年全省创业扶持资金整体考虑,拟对2025年21个市(州)使用不同额度的基础扶持资金,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300万元、B类100万元、C类50万元。
具体分配如下:
A类:7个市(州)共2100万元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广安、雅安、凉山
B类:6个市(州)共600万元
自贡、攀枝花、乐山、达州、眉山、资阳
C类:8个市(州)共400万元
泸州、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巴中、阿坝、甘孜
备注:各市(州)基础创业扶持资金额度以及各市(州)环境、经济、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可进行适时调整。
(二)自筹资金
各市(州)基础扶持资金使用完毕后,若各市(州)愿继续开展青创计划项目,应积极向当地党政汇报并争取财政资金,自筹的财政资金经向省青创基金会申报后可用于当地继续按照“青创计划模式标准”开展青创计划项目扶持工作。
(三)设立1500万元青创计划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
为积极响应新时代经济发展新要求,全面激发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发挥青年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省青创基金会拟设立1500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该资金按照“青创计划模式标准”,紧紧围绕培育新时代青年创新创业主体这一核心任务,重点帮扶应届毕业两年内大学生创新创业主体,优秀项目可扩大帮扶主体;着重面向“创青春”“挑战杯”等国家级、省级大赛中的优秀项目以及彰显青年活力与创造力的青年小店等创业形态,助力青年实现创业梦想。专项资金不占用所在市(州)青创计划基础扶持资金配额;由省办统筹,根据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评审和扶持,使用完毕或年度最后一次评审结束后即停止接收项目申报。
四、项目复审
2025年度,省办计划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项目复审工作,各市(州)创业办应根据复审时间,安排好复审材料提交工作。本年度首次复审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7日,第一批复审时间为3月21日。各市(州)创业办应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办公室基础扶持资金内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上报省办。时间安排如下: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跟踪服务
各市(州)创业办应对已扶持的创业项目开展跟踪服务工作,协助通过复审的青年进行银行面谈面签,匹配导师对项目进行“一对一”扶持,提升创业项目的存活率和质量。省办将不定期组织项目抽查工作,通过联系创业青年,了解其所属创业办项目服务工作及导师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巡诊
各市(州)创业办应在对创业青年提供导师“一对一”辅导的基础上,组织导师开展项目巡诊。青创计划评审委员会拟将8—10月确定为青创计划项目集中巡诊月,及时发现、解决创业青年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升创业项目质量。
(三)还款管理
按时足额还款是青创计划扶持的每名创业青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市(州)创业办应切实做好创业青年还款管理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创业青年的诚信、征信常识,提升创业青年信用意识,确保还款顺利进行,保障财政资金循环使用。若市(州)创业办出现当月实还款项低于应还款项的90%,或出现逾期青年人数过多等情况,省办将暂停该市(州)创业办的项目申报。
六、导师队伍建设
(一)导师招募
各市(州)创业办应在青创计划导师委员会的指导下,持续开展省级、市级导师招募工作,倡导和动员更多优秀企业家加入青创计划导师志愿者队伍,帮助青年实现创业梦想。
(二)导师公益服务记录
青创计划评估认证委员会将于2025年继续开展导师评估认证工作,提升导师参加公益服务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各市(州)创业办应认真记录导师志愿服务时间,有效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三)导师平台建设
建议市(州)创业办依托当地创业促进会、青联、青企协等机构,搭建青创计划导师交流平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导师交流活动。
七、完善培训体系
(一)创业青年培训
各市(州)创业办应定期开展以“青创导师会客厅”为主的创业青年培训活动,通过组织创业青年开展创客沙龙、创业分享、导师集中辅导等活动,搭建本地创业青年交流平台,提高创业青年创业技能,增强青创计划项目品牌活力和凝聚力。
(二)导师培训
各市(州)创业办和青创计划导师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开展“青创计划导师第一课”培训工作,让每一位加入青创计划的导师学习《青创计划模式标准典章》,熟悉和掌握青创计划项目的工作思路,明确具体的措施,加快推进青创计划在本地的发展。
(三)项目专员培训
各市(州)创业办应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办举办的项目专员培训,全面提升项目专员的能力素质。
八、办公室建设按照《青创计划模式标准典章》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各办帮扶青年创业能力水平,持续有效帮扶青年创业成功,青创计划省办拟于2025年对各市(州)创业办公室进行评估认证。
九、加强宣传各市(州)创业办应积极宣传推广青创计划,鼓励更多的创业青年了解并参与项目申报;充分用好青创计划平台,提供更全面、更深入的服务,推动我省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积极发掘、宣传当地优秀创业青年典型并上报省办,营造鼓舞人心的创业氛围,激励更多青年创业者互相学习、不断进取。
青创计划市(州)创业办联系方式
成都: 028-61310932 (蔡老师)
绵阳:0816-2370372(白老师)
自贡: 0813-3806567 (王老师)
攀枝花:0812-3320798(孙老师)
德阳:15984946327(郭老师)
广元:0839-3263200(杨老师)
遂宁:0825-2249866 (王老师)
乐山:0833-2431144(李老师)
泸州:0830-3106975(杨老师)
内江:0832-2023464(高老师)
资阳:028-26010509(刘老师)
宜宾:0831-8200070(马老师)
南充:0817-2229580(张老师)
达州:0818-3091429(杨老师)
雅安:18080590079(杨老师)
广安:0826-2362208(舒老师)
巴中:0827-5268803(李老师)
眉山:17788646354(何老师)
甘孜:0836-2832176(赵老师)
凉山:0834-2180521(袁老师)
阿坝:0837-2826955(马老师)